2007年9月18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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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田被征用补偿款如何算
开声祥

  李先生问:
  我家有两块承包田,但中间被一条排灌沟和两条小路(不计承包面积)隔开。现建设单位征用土地时,土地征用补偿款是按田亩册登记的面积计算,还是按实际丈量的面积计算呢?

  本报释疑:征用土地面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以勘界面积为准。住户承包和经营耕地一般按习惯亩进行登记,如果有村委会和农户各方确认的集体承包耕地标准亩数,也可按标准亩进行登记。耕地确与实地不符的,可参照土地所有权证书和相关土地统计资料进行现场核实,在核实确认中,耕地确因公共利益需要或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已被占用的,应当从耕地面积中核减,但违法占用耕地建住宅以及乡(镇)、村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仍应按耕地计算。
  法律规定土地征用补偿费中的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根据上面所述,你的问题中所涉及排灌沟和两条小地路是因走路、排灌等公共利益需要而被占用的,没有计算入田亩册登记,即排灌沟和两条小地路仍属于村集体所有,并不是因为"折损"不计入村民实际承包田的面积里面,所以你无法获得相应补偿。(开声祥)